
秦 · 前284年-前208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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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國上蔡(今河南省上蔡縣西南方)人,是秦朝著名的政治家、文學家和書法家。李斯曾任秦朝左丞相,司馬遷著《史記》,將李斯和趙高併寫於《李斯列傳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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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蔡
出生。生年没有记载(《史记》卷87本传从郡小吏之事写起,未提生年)。据本传,他观鼠有感而叹:“人之賢不肖譬如鼠矣,在所自處耳!”(意为:人有没有出息,就像老鼠一样,全看自己处在什么位置)(《史记》卷87)。
从荀卿学习帝王之术。学成后辞别荀卿说:“詬莫大於卑賤,而悲莫甚於窮困……欲西入秦。”(意为:耻辱没有比卑贱更大的,悲哀没有比穷困更甚的……我打算西去入秦)(《史记》卷87)。此事系年没有记载,通常系于入秦之前。
咸阳
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的舍人,《史记》记作“李斯為舍人”;其后游说秦王,拜为长史、客卿(《史记》卷6、卷87)。任职之年没有确切记载。
咸阳
韩国水工郑国为秦做间谍一事事发,秦王下令大举搜查、驱逐客卿。李斯上书劝谏(《谏逐客书》即作于此时),《史记》记作“乃止逐客令”,秦王于是废除了逐客令;李斯又趁机建议先攻取韩国来威慑他国,秦王便派他谋取韩国(《史记》卷6;谏逐客书全文见卷87;秦王政十年,前237)。
云阳
“韓非使秦,秦用李斯謀,留非,非死雲陽。”(意为:韩非出使秦国,秦王采用李斯的计谋扣留了韩非,韩非死在云阳)(《史记》卷6)。
秦统一天下。群臣议帝号,“丞相綰、御史大夫劫、廷尉斯等皆曰”(意为:丞相绾、御史大夫劫、廷尉李斯等一致进言)。议论分封时,李斯认为周文王、周武王所封子弟同姓很多,其后亲属疏远,相互攻击如同仇敌,以致“諸侯更相誅伐”(各诸侯彼此攻伐),天子也不能禁止;始皇听从他的主张,分天下为三十六郡(《史记》卷6;始皇二十六年,前221)。
咸阳
焚书之议:李斯上奏,称古代天下散乱、不能统一,奏请“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”(意为:请史官把不是秦国的史书全都烧掉),始皇批准(《史记》卷6;始皇三十四年,前213)。此时他已任丞相;除拜相之年没有确切记载外,可以确定他任丞相不晚于本年。
二十九年“登之罘,刻石”(登之罘山,刻石纪功),又刻“東觀”;三十二年“始皇之碣石……刻碣石門”(始皇到碣石,刻碣石门)(《史记》卷6,三处刻石颂辞全文并载)。这三处刻石均早已亡佚,没有存石,仅存著录。
始皇东巡郡县:先上峄山,“立石,與魯諸儒生議,刻石頌秦德”(意为:立石,与鲁地众儒生商议,刻石颂扬秦的功德);又登泰山,行封禅之礼并刻石,在梁父行禅礼;再登之罘,刻石颂德;南登琅邪,筑琅邪台,立石刻辞颂德。琅邪台刻石从臣题名中有“卿李斯”(《史记》记众臣“與議於海上”);现存石上的题名仅余末尾“五大夫杨樛”等官职姓名,可与《史记》所载从臣题名相互参照(《史记》卷6;泰山、琅邪两刻颂辞全文载于卷6;始皇二十八年,前219)。需要说明:《史记》只说“立石刻頌秦德”,并未说书者是谁;通行认为刻石出自李斯之手,依据的是晋人的追记(见下文专节)。
“三十七年十月癸丑,始皇出游。左丞相斯從”(意为:三十七年十月癸丑日,始皇出行,左丞相李斯随从);南下“上會稽,祭大禹,望于南海,而立石刻頌秦德”(登会稽,祭大禹,远望南海,立石刻辞颂扬秦德)——会稽刻石即此,铭辞载《史记》卷6;同年七月丙寅,始皇崩于沙丘平台,李斯与赵高、胡亥合谋,“詐為丞相斯受始皇遺詔沙丘,立子胡亥為太子”(意为:假称丞相李斯在沙丘接受始皇遗诏,立皇子胡亥为太子)(《史记》卷6、卷87;始皇三十七年,前210)。
咸阳
赵高诬陷他谋反。二世二年七月,李斯被处以五刑,判定腰斩于咸阳街市。赴刑时他与二儿子一同被押,回头对儿子说:“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,豈可得乎!”(意为:我还想和你再牵着黄狗,一同出上蔡东门去追野兔,可还能做到吗!)于是父子相对而哭,全家被夷灭三族(《史记》卷87;秦二世二年,前208)。
秦二世元年春,二世东行郡县,李斯随从:到碣石,沿海岸南下直到会稽,把始皇所立刻石全部补刻一遍(“盡刻始皇所立刻石”),石旁附刻从行大臣之名——现存诸秦刻石上的二世诏书即此次补刻。诏末以“丞相臣斯、臣去疾、御史大夫臣德”的名义昧死上言,奏请“臣請具刻詔書刻石”(请把诏书全部刻上石),二世批示“制曰:可”(《史记》卷6;泰山、琅琊存石上的二世诏即其文;秦二世元年,前209)。需要说明:这一署名是丞相奉诏的政治署名,并非书者署名。
淳化 · 汴京/长安 · 1 件作品
淳化三年(992),王著编次《淳化阁帖》十卷,卷五“诸家古法帖第五”收“秦丞相李斯书”《田畴帖》;米芾跋称“未知何人書”。大观二年(1108),黄伯思《东观余论·法帖刊误》考定此帖文字实出李阳冰所篆、王密所撰《明州刺史河东裴公纪德碣》——这是对“李斯书”说的否定,而非附和。淳化四年(993),郑文宝据其师南唐徐铉的摹本把《峄山刻石》重刻于长安(世称“长安本”),碑阴附郑文宝题记——今天通行的《峄山碑》就是这一本(《宣和书谱》卷二徐铉条记他“見李斯嶧山字摹本自謂冥契”,意为:见到李斯峄山字的摹本,自认与古法暗合)。
宣和 · 汴京
《宣和书谱》卷二篆书叙论说:“其為小篆之祖實自李斯始……獨李斯擅有其名。”(意为:小篆之祖确实从李斯开始……唯独李斯独享盛名)但御府篆书著录只收“自唐以來七人”(李阳冰、卫包、唐元度、释元雅、益端献王、徐铉、章友直),李斯既无专条,也无藏品著录——北宋内府没有李斯书迹(《宣和书谱》卷二全书检索,10处“李斯”都在叙论和他人条目的追述中)。
洛阳
西晋卫恒《四体书势》首次追记:“秦時李斯號為二篆,諸山及銅人銘皆斯書也。”(意为:秦时李斯以两种篆书著称,诸山刻石和铜人铭文都是他写的;“二篆”一本作“工篆”,两种传本并存)同篇又记他作《仓颉篇》。这是现存文献中“诸山刻石为李斯所书”最早的记载(《晋书》卷36卫恒传)。
秦刻石存原石者二:泰山刻石残石(存十字,藏泰安岱庙东御座)、琅琊台刻石残石(存13行86字,藏中国国家博物馆);峄山、会稽皆惟存后摹刻石。
唐代张怀瓘《书断》把李斯小篆列入神品,评语是“畫如鐵石,字若飛動”(意为:笔画如铁石般坚实,字形若飞动般灵动);杜甫《李潮八分小篆歌》有“峄山之碑野火焚,棗木傳刻肥失真”(意为:峄山碑遭野火焚毁,枣木传刻本笔画已经失真)——可知唐代峄山原石已毁、摹刻已经流行。
淳化
〔作品〕小篆,两面刻222字,附郑文宝题记。
乾隆
〔作品〕小篆12行288字(钱泳本)。
〔作品〕小篆。始皇辞144字、二世诏78字,铭文见《史记》卷6。(传李斯书,依据晋人追记)
〔作品〕字书,非书迹。“蒼頡七章者,秦丞相李斯所作也”(意为:苍颉七章是秦丞相李斯所作)(《汉书》卷30《艺文志》);“斯作《倉頡篇》”(《说文解字》卷15《叙》)。原书已佚,汉代闾里书师把《苍颉》《爰历》《博学》合为一编,王国维有辑本(此点尚待核实)。
〔作品〕小篆。存二世诏13行。(石上从臣题名“卿李斯”可与《史记》卷6相参证;传李斯书)
蔡邕取法对象东汉蔡邕在书法及刊刻《熹平石经》时,其篆书与隶书笔意深受李斯小篆及秦代刻石古朴厚重风格的影响。李李阳冰取法对象唐代李阳冰篆书直接取法李斯《峄山刻石》等,笔法瘦劲挺拔,自谓“斯翁之后,直至小生”,是李斯篆书的重要继承者。梦梦英取法对象北宋僧人书法家梦英以篆书闻名,其篆书直接取法李斯小篆,并刻有《篆书目录偏旁字源》碑,是宋代传承李斯篆法的重要代表。徐徐铉取法对象北宋文字学家、书法家徐铉奉诏校订《说文解字》,其篆书严格宗法李斯小篆,笔法瘦硬挺拔,对后世传承李斯篆法起到关键作用。
赵孟頫取法对象元代书画大家赵孟頫提倡复古,其篆书取法李斯小篆与石鼓文,线条圆润流转,将李斯的玉箸篆法融入元代文人书法之中。
邓石如取法对象清代邓石如以李斯小篆为宗,融入隶书笔意,打破唐代以来篆书的僵化局面,复兴了李斯篆书的艺术生命力。
吴昌硕取法对象清末吴昌硕临习石鼓文及李斯小篆,受其篆书线条质感与中锋用笔影响,形成了雄浑苍劲的个人篆书风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