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城隍庙碑(篆书)-(9)-画册》,包含22张作品. 《城隍庙碑》全称《唐缙云县城隍庙记》,是李阳冰担任缙云县令时,于乾元二年(公元759年)在县城隍祈雨有应之后篆写刻石的作品。碑文内容记叙了祷雨和迁庙两件大事,展现了古人对神灵的敬畏与崇敬之情。现存于缙云县博物馆碑廊,碑高1.65米,宽0.79米。欧阳修在《集古录》中记载了该碑的情况,并对其书法艺术给予了高度评价。此碑代表了李阳冰篆书的巅峰水平,字体圆润流畅,布局严谨精致,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。(珍小宝撰文)
城隍神,祀典无之,吴越有尔。 风俗水旱疾疫必祷焉。 有唐乾元二年秋,七月不雨,八月既望, 缙云县令李阳冰躬祷于神,与神约曰: “五日不雨,将焚其庙。” 及期大雨,合境告足。 具官与耆耋群吏,乃自西谷迁庙于山巅,以答神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