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轴
知县夫人像
佚名 · 不详
- 作者
- 佚名
- 年代
- 不详
- 材质
- 设色
- 载体
- 纸本
- 馆藏
- 上海中国画院
- 尺寸
- 131.5x48
- 款识
- 故贵州施秉县知县朱君继室蔡孺人家传。钤印:写韵轩(白文印) 娄县学生朱子鄂,述其母蔡孺人之行,谒余为传。余惟私传之作,将以辅史臣之阙,盖谓奇节伟行。有宜书而不及见书者,则传之。若夫女妇之流,自非不幸遭变,别自曝闻,固无以为也。 然子鄂之请甚勤,盖子鄂生二十有八月,而丧孺人不知哀,既长而后能得其行事,故为痛也。长而其欲告知子孙也,则尤切。余虽以文律辞之有楸,然其不容己者矣。因撮取大略,书之为家传畀焉。 孺人蔡氏,江苏华亭县人,贵州施秉县知县履吉之继室,广西柳州府通判秀文之子妇,国子监生鸿程之子,赠通奉大夫燦之孙也。鸿程有兄曰鸿业,以材能仕高宗朝,为刑部侍郎。侍郎兄弟相笃友,以故视弟子如子,而尤心爱孺人,挈之官中,教以读书,通敏识大义,不肯嫁诸凡子。 于是施秉君方失其前娶,陆所遗子女幼,柳州通判君顾之而悲,力求得贤妇继其后,乃贻书侍郎兄弟聘焉。其明年施秉君就婚京师,又明年以孺人妇,事舅姑得其欢,抚前出子女有恩义,其于家事纤屑有条件,然亦重改作,视旧加整肃而已。尝曰:治家犹治国也。昔曾参之代酂侯,因前为政,未尝不治,岂必有所更张表著,以自见其功名也哉。 方是时,侍郎虽清宦,顾自观察支使积迁在外僚日久,家门鼎盛。而柳州通判君既罢,家居十余年,中更多,故业进不赢。孺人搘拄其闲,黾勉有无,早作夜思,自丧祭宾客,岁时伏腊,米盐琐琐,一不以关诸舅姑,而动无见绌,既殁。施秉君得其遗褚巾箱中,乃知孺人脱簪珥、质衣裳有不可胜计矣。凡归施秉君五年,年二十有八,遽卒。子四:光曜前出,光珽后出,其腹出子曰子鄂曰子纶,女一,蛮候选县丞蔡兰孙。孺人卒十余年,以夫阶遇覃恩获赠。 施秉君中岁失孺人,又别娶王,已出为县,有治声,晚而哭其所生母以卒,乡人称之。别见故余姚卢学士文弨所为志。 外史氏曰:蔡侍郎故与余先大夫为同年友。余来华亭,蔡已前殁,及是乃得孺人行事而传之。孺人虽不克享有其年,不及佐施秉君于为政,然子鄂兄弟恂恂读书,思欲贻令名于其母,则孺人之庆,被于其家者未有艾矣。余为此传,岂独以徇子鄂之请,亦将以风夫女妇之流,幸处顺境而能以自淑者也。 嘉陵五年四月,江苏华亭县儒学教谕候补国子监典簿长洲王芑孙撰,墨琴女史曹贞秀书。
- 收藏印
- 贞秀印 (白文印)、墨琴 (朱文印)、长洲女史 (朱文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