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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

王十朋

南宋 · 1112–1171 · 龟龄,梅溪

浏览 1781 件作品

籍贯
温州乐清四都左原(今浙江省乐清市)梅溪村
生卒时间
1112–1171
国籍
中国
艺术领域
诗文

艺术家简介

王十朋是南宋著名政治家、诗人和爱国名臣。他出生于温州乐清的书香门第,青年时期科举路坎坷,19岁适逢高宗避难至温州江心屿,多年屡次落榜但不放弃,最终在46岁时金榜题名,成为进士第一(状元)。他在东塔院边常年读书的地方被称为读书台,是成就他状元之路的重要地点。王十朋以‘揽权’中兴为对,被宋高宗亲擢为进士第一,官至秘书郎。其诗文传世,尤其在江心屿门口留下的千古名句‘白云朝朝朝朝朝朝朝散,潮长长长长长长长消’广为人知。(珍小宝撰文)

作品

共 1 件
宠示帖缩略图

《宠示帖》

南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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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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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原耕读·梅溪授徒期1112-11566 事 · 0 作

1112

政和 · 温州乐清左原

出生。生年自证:《记人说前生事》自述乡僧严阇梨(字伯威)卒于"政和壬辰之正月"(政和二年正月),"是月汝母有娠,至十月而汝生"(那个月你母亲怀孕,到十月生下了你),文末自署"庚午孟秋七月十四夜书"。生日自笔两证:诗题《十月二十八日,母氏劬劳之日也,哀痛中书二十八字》(约作于绍兴二十年,1150);《梦龄得男,老者喜甚,汤饼会中出诗以贺》自注"予以十月二十八日生,犹子以二十九日生"。享年互验:1171减1112加一为六十,合墓志"享年六十"、本传"年六十"。曾祖王信,祖王格,父王辅(因子显贵赠左朝散郎),母万氏(赠硕人);先世自钱塘迁居乐清。(据汪应辰《龙图阁学士王公墓志铭》;生日两说见存疑脚注1)

1125

乐清

少年就学:七岁入塾,十四岁起先后在鹿岩乡塾、金溪邑馆、乐清县学读书;十九岁有"北斗城池增王气,东瓯山水发清辉"句。这些早年细节出自地方文献与诸百科转录,约略系年(本传仅记其"资颖悟,日诵数千言"——天资颖悟,每天诵读数千言;见存疑脚注2)。

1130

建炎 · 江心屿

相传高宗避金兵航海驻温州时,十朋十九岁,在江心屿借读,题江心寺叠字联"云朝朝朝朝朝朝朝朝散,潮长长长长长长长长消"。此说不见于正史与《梅溪集》,联语异文甚多,出自温州地方文献,存疑(见存疑脚注3)。

1144

绍兴 · 梅溪

聚徒授业。本传记:"及长,有文行,聚徒梅溪,受业者以百数"(长大后有文章德行,在梅溪聚徒讲学,受业者数以百计)。系年据"三十三岁创办梅溪书院"诸后世记载逆推,本传无年,约系此年(见存疑脚注2)。

1145

临安—乐清

入太学,屡试不第。本传记"入太学,主司异其文"(入太学后,主考官惊异其文章),墓志说"既入太学,多士皆推敬焉"(入太学后,太学诸生都推重敬服他)。入太学之年"三十四岁"据后世转录,约略系之;落第次数本传不载。

1154

绍兴 · 左原

营建书阁、整治小园,作小园诗十一首,自记"时甲戌仲冬也"(时在甲戌年仲冬,即绍兴二十四年)。(《梅溪集》前集)

集英赐第·签判馆职期1157-11626 事 · 0 作

1157

绍兴 · 临安 集英殿

殿试赐第一。诗题自证:《丁丑二月二十一日集英殿赐第》(《梅溪集》前集)。对策以"权"为对,几万余言,大意谓揽权并非要如秦始皇那样衡石程书、事必躬亲,而是"欲陛下惩既往而戒未然,威福一出于上"(要陛下惩戒既往、戒备将来,赏罚大权全出于皇帝一人);又陈"往岁权臣子孙、门客类窃巍科"(往年权臣的子孙、门客大都窃取高第)之弊。本传记:高宗"嘉其经学淹通,议论醇正,遂擢为第一"(嘉许他经学淹博通达、议论醇正,于是擢为第一),"学者争传诵其策,以拟古晁、董"(学者争相传诵他的对策,比之为古代的晁错、董仲舒)。高宗说"十朋乃朕亲擢"。本科是秦桧(卒于绍兴二十五年十月)死后的首科,本传叙事即以"秦桧死,上亲政,策士"开端。殿试当日诏"益严销金铺翠之禁"(加严金银装饰、翠羽服饰之禁),并焚毁交阯所贡翠物(墓志录)。

授左承事郎、签书建康军节度判官厅公事;旋有诏:王某是"朕亲擢第一人,欲试以民事"(朕亲擢的第一人,想让他试理民事),特添差绍兴府签判。签判任内"裁决如神,吏奸不行"(裁断如神,吏员的奸弊无法施行),浙东帅王师心以四科求士,独举十朋应诏(本传)。任内谒会稽禹庙有诗(集内注"绍兴丁丑禹祠之前有光见"云云);府境僧寺工程"经始于绍兴庚辰"(始工于绍兴庚辰,1160年,集内记文)。

1160

绍兴 · 临安

任满,除秘书省校书郎(墓志;本传作"秘书郎",异文,见存疑脚注4)。寻兼建王府小学教授:旧例教授入讲堂居宾位,十朋以为不可,于是"皇孙特加礼而位教授中坐"(皇孙特加礼敬,让教授位居中坐)。(本传)

1161

绍兴 · 临安

轮对论边备用人:上言朝中有天资忠义、材兼文武可为将相者,有长于用兵、士卒乐为之用可为大帅者,却"或投闲置散,或老于藩郡"(有的投置闲散,有的老于藩郡),愿起而用之,"以寝敌谋,以图恢复"(以此挫败敌人的图谋,以求恢复);时指张浚、刘锜。又论杨存中以三衙交结北司、管军子弟布满清要、诸军承受与皇城逻卒之弊。上嘉纳:"戢逻卒,罢诸军承受,更定枢密、管军班次,解杨存中兵权,其言大略施行"(约束逻卒,罢诸军承受,更定枢密、管军班次,解除杨存中兵权——其言大略施行)。与冯方、胡宪、查籥、李浩相继论事,太学生作《五贤诗》纪之。(本传)

迁著作佐郎(墓志;本传作"除著作郎",异文,见存疑脚注4),力辞兼职;除大宗正丞仍待次,寻得请主管台州崇道观,归乡(墓志)。辛巳年秋"归自武林,省先陇,遂脩亭宇"(从杭州归来,省视先人坟茔,于是修缮亭宇,集内诗自注)。壬午三月游左原东高山,赋诗三十二首(集内自记"壬午三月")。

1162

绍兴 · 临安

孝宗即位(六月),除知严州,未赴,召对。集内《上殿劄子三首》自注作于壬午十月,开篇"臣闻舜受"云云,与墓志所录召对语——"太上皇帝非耄期倦勤之时,而以大器付陛下,贤于尧、舜"(太上皇帝并非年老倦勤之时,而把大器付与陛下,胜过尧舜)、"今和戎与战守之议未决……和决不可议"(如今和议与战守之争未决……和议决不可再议)——时点相合。

亲擢台谏·恢复之争期11634 事 · 1 作

1163

隆兴 · 临安

四月除起居舍人,改兼侍讲(墓志;本传"除起居舍人,升侍讲")。与左史同奏史职四事(起居注录本勿进、史官侍立、前殿侍立、直前奏事不必预牒閤门),"皆从之"。一个月后,除侍御史;孝宗对胡铨说:"卿与十朋皆朕亲擢。"铨答:"皆谓得人。"(墓志、本传)

朝廷将北伐,十朋上疏言"天子之孝莫大于光祖宗、安社稷"(天子之孝莫大于光大祖宗、安定社稷),愿戒在位者去掉附和的私心。张浚之师收复灵壁、虹县、宿州,十朋奏"王师以吊民为主……金将既降,宜速加爵赏,以劝来者"(王师以慰问民众为主……金将既降,应速加爵赏,以劝勉后来者)。适逢李显忠、邵宏渊不协,王师失律(符离之溃),主和者乘机唱异议,十朋上疏自劾:"浚既待罪,臣其可尚居风宪之职!乞赐窜殛"(张浚既已待罪,臣岂可再居御史之职!乞赐贬窜诛戮)。(本传)

弹劾史浩八罪——怀奸、误国、植党、盗权、忌言、蔽贤、欺君、讪上——史浩罢知绍兴府;十朋再上疏:"绍兴密迩行都,浩尝为属吏,奸賍彰闻,亦何颜复见其吏民"(绍兴紧邻行都,史浩曾在当地为属吏,奸贪事迹彰闻,有何面目再见当地吏民),史浩遂改与祠。又论史正志"倾险奸奸,观时求进"、林安宅"出入史浩、龙大渊门,盗弄威福"(出入史浩、龙大渊门下,窃弄威福),二人皆罢去。(本传)

1164

隆兴 · 临安 · 1 件作品

诏以权吏部侍郎,辞不拜;乃以集英殿修撰出知饶州。(墓志)

《宠示帖》

饶夔湖泉四郡期1164-11697 事 · 0 作

1164

隆兴 · 饶州

六月一日离家(集内诗自注"甲申六月一日离家"),七月抵任(集内自记"某甲申七月至饶州""隆兴甲申秋七月某初至郡")。本传记:"饶并湖,盗出没其间,闻十朋至,一夕遁去"(饶州滨湖,盗贼出没其间,听说十朋到任,一夜之间逃遁而去)。丞相洪适请求把故学基拨给扩充园圃,十朋说:"先圣所居,十朋何敢予人。"(先圣所居之地,十朋怎敢给人。)(本传、集内)

1165

乾道 · 夔州

到夔州任:观八阵图诗序记"乙酉十一月朔至夔,水落沙露,宛然"(乙酉年十一月初一到夔州,江水落、沙洲露,八阵图遗迹宛然可见)(集内)。任内孙生于夔,取名"夔"(集内自注"乙酉十二月十九日生");丙戌(1166)冬十月与还郡僚友唱和(集内)。

移知夔州,寻除敷文阁待制(墓志)。饶州百姓赴诸司乞求留任不得,竟拆断桥梁相拦,十朋只得让车从走小路离开;百姓随即修补断桥,命名为"王公桥"(本传记"饶民走诸司乞留不得,至断其桥,乃以车从间道去,众葺断桥,以'王公'名之")。

1167

乾道 · 湖州

移知湖州(墓志);丁亥十二月题跋时尚在郡(集内)。召对时刘珙请留之,孝宗说:"朕岂不知王十朋,顾湖州被水,非十朋莫能镇抚。"(朕岂不知王十朋,只是湖州遭水灾,非十朋无人能镇抚。)到郡后,户部责追虚逋三十四万,十朋命吏持券往辨,不听,"即请祠去"(随即请宫观离职而去)。(本传)

1168

乾道 · 泉州

得泉州之命(集内自记"戊子八月二日得泉州")。起知泉州,进敷文阁直学士(墓志"进直学士";本人署衔"敷文阁直学士")。本传记:"前在湖割奉钱创贡闱,又为泉建之,尤宏壮"(先前在湖州割减俸钱创建贡院,又为泉州建贡院,尤为宏壮)。

治泉州一如历四郡通例:本传总结其四郡治绩——布宣上恩、体恤民隐,所至百姓画像立祠,离任之日"老稚攀留涕泣,越境以送,思之如父母"(老幼攀留涕泣,送出州境,思念他如父母)。乾道五年八月二十二日、十月二日两题跋皆在泉州(集内自署纪年)。后移知台州,以病力辞,且乞致仕,乃复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,归乡(墓志)。泉州卸任一说在乾道五年冬:士民断桥挽留、追送至仙游枫亭驿,桥后名"梅溪"(据后世转录,约略系之,见存疑脚注7)。

到任。集内记文自署"乾道四年冬十月至郡"(记重葺唐欧阳詹所建北楼事:"有碑尘如积,漫不可读,乃四门所作之记"——碑上尘土堆积、漫漶不可读,乃是欧阳詹所作之记)。泉州到任谢表自叙"五年三郡"(五年间历三郡:饶、夔、湖)。(集内)

力疾詹事·乞致仕期1170-11914 事 · 0 作

1170

乾道 · 乐清左原

归乡家居。七月十四日夜书《记人说前生事》,自述生辰与"严伯威后身"(前世即乡僧严伯威)传闻原委(集内自署"庚午孟秋七月十四夜书")。

1171

乾道 · 乐清左原

三上章乞致仕,"诏以龙图阁学士致仕,命下而卒"(诏以龙图阁学士致仕,任命下达时已然去世),"实七月丙子也,享年六十"(墓志)。积阶至左朝奉郎,封乐清县开国男,赠左朝散大夫(墓志)。七月丙子相当公历1171年8月6日;卒地"乐清家中"据地方文献转录,墓志未明书,待考(见存疑脚注8)。

下葬,与妻贾氏合祔(墓志:"硕人贾氏有贤行,先公二年卒"——夫人贾氏有贤德,先于十朋两年去世,即乾道五年、1169年卒)。遗戒"丧事毋得用佛老教"(丧事不得用佛老之教)。(墓志)

除太子詹事,力辞;诏州郡以礼敦促,于是力疾赴朝。孝宗特御选德殿接见,十朋"足弱不能趋,诏给扶减拜"(脚力衰弱不能疾行,诏令人搀扶、减省拜礼),赐坐,又诏权免朝参,遣中使以告身及袭衣、金带到其家赐之(墓志;本传记"谒东宫,太子以其旧学,待遇有加")。

身后著录11923 事 · 0 作

1192

绍熙 · 江陵

幼子闻礼在江陵锓木刊刻《梅溪集》前后集并奏议五十四卷,跋称"先君即世二十有一年矣"(先君去世已二十一年;1192减21为1171,与卒年互验),时长兄闻诗代理光州知州(假守浮光,光州即今河南潢川),以俸禄余赀主持刊事。(《梅溪后集》跋)墓志又记:"公有梅溪前后集五十卷",其尚书、春秋、论语、孟子讲义皆是指授学者之作,未成书。

谥"忠文"(本传:"绍熙三年,谥曰'忠文'。")

未知

托名与借名辨伪: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》,南宋坊刻旧题"王十朋"编集行世,学界有托名之说,非其手定之学,存疑待考,不计入本人著述(见存疑脚注9)。南戏《荆钗记》(元人"四大南戏"之一)以"王十朋"为主角敷演,情节与史传、墓志皆不合,系借名虚构,不得据以入年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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