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 · 656–710(显庆元年十一月乙丑生于长安,景龙四年六月壬午遇毒崩神龙殿,"年五十五";享年验算 710−656+1=55✓) · 哲(改名),唐中宗,孝和皇帝(谥),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(改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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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中宗李显(656年11月26日—710年7月3日),原名李哲,唐朝第四位皇帝,唐高宗李治第七子,武则天第三子。他的一生充满戏剧性,两次登基,两次被废,最终被妻子韦皇后和女儿安乐公主毒死,终年55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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显庆 · 长安
出生。次年封周王、授洛州牧;仪凤二年(677)徙封英王、改名哲、授雍州牧;永隆元年(680)章怀太子贤被废,同年立为皇太子。《旧唐书》卷七记"顯慶元年十一月乙丑,生於長安"(显庆元年十一月乙丑日,生于长安)。
弘道 · 洛阳
高宗驾崩,遗诏命皇太子在灵柩前即帝位;皇太后临朝称制,改元嗣圣。《旧唐书》卷七记"高宗崩,遺詔皇太子柩前即帝位。皇太后臨朝稱制,改元嗣聖"(高宗去世,遗诏命皇太子在灵柩前继位;皇太后临朝代行政务,改年号为嗣圣)。
嗣圣 · 洛阳
即位不满两月,皇太后废皇帝为庐陵王,幽于别所,仍改赐名哲;随后迁均州,不久徙居房陵(今湖北房县)。《旧唐书》卷六记"二月戊午,廢皇帝為廬陵王……仍改賜名哲"(二月戊午日,废皇帝为庐陵王……仍改赐名哲);卷七记"其年五月,遷於均州,尋徙居房陵"(当年五月迁往均州,不久移居房陵)——迁居次序三书互异(见存疑脚注2)。
圣历 · 神都
召还东都,复立为皇太子,依旧名显。《旧唐书》卷六记"丙子,廬陵王哲為皇太子,令依舊名顯"(丙子日,庐陵王哲立为皇太子,命其恢复原名显);《新唐书》卷四序文作"聖曆二年,復為皇太子"(圣历二年复立为皇太子),与其本纪自相违异(见存疑脚注3)。
神龙 · 洛阳
张柬之、崔玄暐等以羽林兵诛张易之、昌宗;甲辰皇太子监国,乙巳则天传位,丙午即皇帝位于通天宫;二月甲寅复国号唐。(《旧唐书》卷7)
景龙 · 长安
上应天神龙皇帝、顺天翊圣皇后尊号,大赦改元景龙。《旧唐书》卷七记"庚子……大赦天下,改元為景龍"(庚子日……大赦天下,改年号为景龙)。《赐卢正道敕》颁于是年十月十七日,其时已改元景龙,"神龙三年"实际只余正月至九月。
景龙 · 神龙殿
遇毒,崩于神龙殿,年五十五(虚岁)。秘不发丧,韦后亲总庶政;九月丁卯百官上谥孝和皇帝,庙号中宗;十一月己酉葬定陵(今陕西富平);天宝十三载(754)改谥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。《旧唐书》卷七记"帝遇毒,崩於神龍殿,年五十五"(皇帝遇毒,崩于神龙殿,终年五十五)。
乾陵
〔作品〕书丹乾陵《述圣纪碑》:武则天撰文、中宗楷书填金。碑作七节,通高约6.3–6.5米、边宽1.86米;碑文四十六行、每行约一百二十字,原文约五千五百字,现存约一千五百余字,开帝陵前立功德碑之先例。碑无署名、文字多剥蚀,"中宗书丹"系乾陵文物部门及通行著录传目,非金石实证,故系年从约,归属证据等级见存疑脚注4。
景龙 · 洛州荥阳
〔作品〕颁赐荥阳县令卢正道的敕书,历代著录归中宗撰并书。敕文大意为:皇帝问候洛州荥阳县令卢正道,称其才行早著、清白有闻、夙夜在公、考课居首,特增禄秩以褒善政,勉励其善始善终、不负嘉声;文末自署"景龍元年十月十七日"。楷书,通行评谓出于欧、褚一系,秀雅严谨、楷中带行意。碑原在河南荥阳土地祠,已毁,存民国拓本:经摺装,墨纸28×18.2厘米,前衬叶有"堀越文库"印记,藏北京图书馆(今中国国家图书馆)。此敕与神龙三年五月八日《卢正道清德颂碑》同石——敕刻碑阳,计六行、满行十一字;《清德颂》刻碑阴。孙星衍《寰宇访碑录》系《赐卢正道敕》于景龙元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