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代学者、书画家。毕业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,宣统二年(1910)回国,以法律科举人授外务部主事。民国元年(1912)任浙江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教务主任兼教习。翌年赴北京,先后任众议院秘书,司法部参事、次长、代理总长,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委员,修订法律馆顾问,北京美术学校校长,北京师范大学、北京法政大学教授,司法储材馆教务长。著有《书画书录题解》、《画法要录》、《画法要录二编》、《中国画学源流概况》、《寒柯堂集》、《续修四库全书艺术类提要》、《龙游县志》、《重修浙江省通志稿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