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伟业

清 · 1609—1672 · 大云居士,梅村,梅村道人,灌道人,灌隐,灌隐人,饲鹤轩,骏公,鹿樵溪舍,鹿樵生 · 奇怀室、鹿樵溪舍

明末清初官吏、诗人。崇祯四年(1631)进士第二,榜眼,授翰林院编修。十年(1637)迁东宫讲读官,十二年(1639)再迁南京国子监司业,十三年(1640)升中允谕德(太子官属),十六年(1643),升庶子。清顺治二年(1645),南京福王政府召拜为少詹事,居官仅两月,谢官归里。顺治十年(1653)应诏入都,授秘书院侍讲,寻升国子监祭酒。十四年(1657)借口身体有病,辞官请假归里。为明末清初著名诗人,与钱谦益、龚鼎孳并称“江左三大家”,又为娄东诗派开创者。长于七言歌行,初学“长庆体”,后自成新吟,后人称之为“梅村体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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