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代学者、教育家。清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,授翰林院庶吉士,二十年(1894)补翰林院编修。二十四年(1898),弃官从教,历任绍兴中西学堂监督、嵊县剡山书院院长、南洋公学特班总教习;二十八年(1902),组织中国教育会并任事务长,创立爱国学社、爱国女学,均曾被推为总理。三十年(1904)冬与陶成章、龚宝铨等在上海建立光复会,被推为会长,次年加入同盟会。三十三年(1907)赴德国莱比锡大学研读哲学、心理学。武昌起义后回国,民国元年(1912)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,不久辞职,再赴德、法等国学习和考察。1916年至1927年任北京大学校长,支持新文化运动,提倡学术研究,主张“思想自由,兼容并包”。1927年后担任国民政府常务委员、考试院院长、中央研究院院长。1932年与宋庆龄、鲁迅等发起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,积极开展抗日爱国运动。在香港病逝。教育部、北大在诔辞中有“当中西文化交接之际,先生应运而生,集中西文化于一身;其量足以容之!其德足以化之!其学足以当之!其才足以择之!呜呼!此先生所以成一代大师欤?”毛泽东特发唁电:“学界泰斗,人世楷模”。 遗著辑有《蔡元培全集》。